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乒乓球运动员管理,按照《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2024年全国乒乓球运动员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首次注册(新注册)和重新注册(协议到期)的运动员需上交纸质版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一份(附件1),运动员标准合同一份(附件2)。
2.双重注册的运动员需由运动员所属权所在注册单位进行注册,并提供双重注册协议书(附件3)。
3.运动员变更注册单位,需由变更后的注册单位进行注册,并提供原注册单位开具的放弃注册权证明(附件4)、新的代表资格协议书(附件1)和运动员标准注册合同(附件2)。
4.交流运动员需由交流后的单位负责注册,并提供运动员交流协议书(附件5)。
2.2024年度新签订《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》和《标准合同》的运动员,还需上交《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》和《标准合同》的扫描件,文件名称为“队名+运动员姓名”,如:“某某队+张三”,文件保存格式为“文件名.JPG”。
(一)运动员注册年龄:2024年注册运动员均须是2013年12月31日(含)前出生的运动员。
(二)运动员代表资格:首次注册运动员的代表资格,以该运动员与省(区、市)体育局签署的第一份在有效期内的代表资格协议书为依据。
(三)2024年注册期将关系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运动员代表资格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安排专人负责,认真研究并领会《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运动员代表资格规定》的精神和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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